星期六, 10月 01, 2011

怪獸家長眼中合理的投訴~~~

大家不知小時間會不會來地獄,去時又有多頑皮呢?我工作的地獄的小朋友就肯定和乖一詞談不上 =.=

差不多放工最後一小時,便有班小朋友太頑皮,結果被我罰他們離開地獄,今天不能再回來。其中一個不願走的,我用重一些的語氣,他便一枝箭含淚跑去了。嗯,我要不會因小朋友哭而改變立場的,否則對"乖乖"離開地獄的小朋友不公平~~~

最後的15 mins,這個小朋友便帶著父母來,那個父親大人一來便說,"你罰我個兒子離開時,怎麼不問我兒子父母在哪裡,害我們找了很久,如果他走失了怎算?"

大家可能也想這也應該吧,問一聲不是更好嗎?但想一想我罰小朋友時,家長去了哪裡呢?地獄不是託兒所,兒子不是常應在你們的視線範圍嗎?如果不要我罰你們的兒子離開地獄,而有人拐帶了你們的兒子而不見了兒子,又來地獄投訴嗎?

而且他們的兒子也不是細到沒有說話能力(太小我也不會罰他這個),如果他說要先找回父母親,我也不會不給呀。是他一會箭步走了哦~~~

走失的說法更好笑,一個小二或小三的小朋友在自己居住的本區走失? 再愚,站定在地獄門外,也不會走失吧 ,就算獨自回家,這家庭一星期最少也有地獄二、三次,途中會走失的就真是自理能力有問題吧 =.=

這就是怪獸家長,沒有不好好負上做父母的責任,反有問題時把責任推在他人身上,今次是地獄,平日便可能是學校。這樣的身教,孩子還能看出希望往上爬嗎 Orz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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